已婚女子因家庭矛盾向网友诉苦遭强奸

  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雷树根 获悉女网友闹家庭矛盾,男子以安慰为由,凌晨将女网友约至住处强奸。日前,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徐珍敏有期徒刑3年。

  受害人吕某在QQ上认识了徐珍敏,并经常与徐珍敏谈自己家庭生活的不幸和遭遇。今年1月12日晚上11时许,吕某得知丈夫在一夜店按摩、泡脚,便与丈夫大吵一架,心情极度苦闷的她又通过QQ向徐珍敏诉苦。次日凌晨零时许,徐珍敏以安慰为借口,将吕某约至其住所。尔后,徐珍敏强行脱去吕某的衣裤,在对方的强烈反抗下与其发生性关系。

(原标题:伤口抹盐 郁闷女子向网友诉苦遭强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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